标题 | 2013年柳南区招聘治安巡逻协警简章 |
内容 | 为加强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逻协警。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治安巡逻协警100人(男女人数比例10: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热爱巡逻防范工作,具有法律、法制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68厘米、女性158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 4.8,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6,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部队复转军人、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优先。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其他处分,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招聘岗位的; 4.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分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柳州市人才网(http://www.lzrc.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工作动态”板块上就有关招聘事宜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10月15日。 2.现场报名地点: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治安科、户政科(柳州市城站路397号,联系电话:0772-3892523)。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户口本、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4) 填写《柳南区公开招聘治安巡逻协警报名表》及其他所需材料。考生应严格按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按照本招聘简章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面试考生。 (三)面试:由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地点、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考场现场及招聘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布。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特点及要求,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及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考核人选的考核和体检工作。主要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遵纪守法和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考核。体检按招工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才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工作动态”板块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六)聘用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予以试用。试用期两个月。 五、工资待遇 薪酬:2000-2200元/月左右(含个人及单位应缴保险) 详细情况向招聘单位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咨询(咨询电话:0772-3892523)。 本简章由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 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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