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因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协警员。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岗位:
 本次招聘协警员8名,从事车辆“治超”整治工作。
 二、聘用条件:
 兰溪市区常驻人口,男性,高中以上文化,身高1.70m以上,年龄20-35周岁(1993年6月30日至1978年7月1日出生),退伍军人、有熟练驾驶技能[C证(含)以上驾照]、熟悉电脑操作优先。
 视力正常,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记录,
 三、应聘须知:
 1、报名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383号交警大楼三楼313室,联系电话:88929009。联系人:姚先生,章小姐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驾驶证、军人退伍证、学历证明及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3、应聘人员应对个人资格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信息,取消录用资格。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四、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12日止
 
 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3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