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9月30日—10月1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科
 通讯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大有正街1号
 电 话:023-47271175,023—47272805
 联系人:古丽,杨茜云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江津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四批)详情请登陆: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news_53403.shtml
 
 江津区人才交流考试服务中心
 2013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