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永州市新田县2013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等事项通知 |
内容 | 根据《新田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现将新田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或核减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招聘计划 (一)取消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招聘计划。 (1)取消县人民医院的口腔职位招聘计划。 (2)取消县妇幼保健院的妇产科医师职位招聘计划。 (3)取消疾控中心的预防医学职位招聘计划。 (4)取消县直医疗单位的影像职位招聘计划。 (5)取消县直医疗单位的医学检验职位招聘计划。 (6)取消县林业局下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的技术员职位招聘计划。 (7)取消县环保局下属环境监测站职位二的职位招聘计划。 报考上述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重新报考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此类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改报职位,逾期不办理改报的视为要求退费。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已缴费的凭考务费收据到新田县人社局财会室办理退费。 (二)核减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招聘计划。 (1)核减县人民医院的药剂职位招聘计划1人,只招聘1 人。 (2)核减县中医院的临床职位招聘计划2人,只招聘1 人。 (3)核减乡镇卫生院的临床职位招聘计划6人,只招聘40人。 (4)核减乡镇卫生院的药剂职位招聘计划12人,只招聘9人。 (5)核减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检验职位招聘计划2人,只招聘4人。 (6)核减乡镇卫生院的影像职位招聘计划3人,只招聘3人。 (7)核减县公路局下属公路养护站的养护和工程技术人员职位招聘计划1人,只招聘1人。 二、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0月28—30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及收款收据到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四、少数委托报名的考生至今未按规定发送电子照片到指定邮箱,请于2013年10月13日前将电子照片到指定邮箱(6321938@qq.com)。因考生未按时发送电子照片造成无法印制准考证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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