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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2013年清远市电子政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拟聘用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http://www.gdqy.gov.cn/gdqy/tzgg/201310/7266845df0664265987ce30be524a98d.shtml 二、公示时间 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3——3383577 监督电话:0763——3382512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