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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宁波市第十五届高洽会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3年9月9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大红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考察,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具体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nbhrss.gov.cn/rsgl/gkzp/rygs/201310/t20131011_169456.html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教育局织人事处和宁波大红鹰学院人事处反映。 教育局人事处:0574—87183384,联系人:符艳燕 大红鹰学院人事处:0574-88052286,联系人:余兴国。 3、请反映情况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大红鹰学院 201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