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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57人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10月11日—10月18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高县人才交流中心 通讯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152号(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电话:(0831)5365479 联系人:欧泽平 三、公示要求 1.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其他形式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高县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1480_1.html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