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10月12日—10月2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单位及电话 单位: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静海县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301600) 电话:022-68615199 联系人:曹吉军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2013年静海县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详情请登陆: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do?isfloat=1&disp_template=dapjlbkbifoibbnnjllbkefhombekife&fileid=20131012093426339&moduleIDPage=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siteIDPage=t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