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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宜宾市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条件是? 答: (一)报考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0月31日,即,1968年10月31日后至1995年10月31日前出生; 2.原则上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4.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公开选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详情请登陆:宜宾市2013年下半年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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