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丹东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
内容 | 2013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现就我市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本次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考试科目不同分别确定为:综合能力测验50分;教育基础知识45分;医学基础知识35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详见附件)。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岗位其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3日至24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各位考生的具体审查时间详见附件1,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 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具体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三、审查内容 考生须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等。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其在各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连续计算。工作经历证明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时间(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工作单位及岗位等内容。 2、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11年和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表样附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3、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考岗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户籍报考的,须提供本人户口薄。按本县(市)生源报考的,须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表样附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4、资格审查实行考生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等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10月22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0415—2129022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5—3192781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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