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东省部分院校招聘副校长启事 |
内容 | 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广东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是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直属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国家重点高级技工学校。为了扩大选人视野,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诚聘副校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广东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副处级)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 3.思想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熟悉技工教育事业。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5年以上(含5年)技工学校(职业院校)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有技工学校(职业院校)领导管理工作经验或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8.年龄在45周岁以下。 9.身体健康。 以上时间计算以2013年9月30日为限。 三、聘期及聘任待遇 首聘试用期为一年。 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入编手续。 试用期满后,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9:00 时至 2013年10月23日16:00 时。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格。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各职位报名人数如少于3人,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安排。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13年10月25日至27日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2、现场审查。初审通过者于2013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1:00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3916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①本人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②准考证;③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应聘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有论文发表的,需提供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原件及复印件;⑦个人简历 ( 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简历、教学科研经历及个人相关介绍) 。审核合格的,在准考证上盖章确认。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符合条件、资料不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我厅参加考核。 考核分为职业素养综合评估、笔试、面试三个环节,分别以10%、40%和50%的比例合成本人总成绩。职业素养综合评估和笔试结束后,根据这两个环节合成的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职业素养综合评估:对应聘者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及专利等情况进行评估。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 面试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十楼会议室。 六、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差额确定6名考生为考察对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由我厅对其进行考察,列入考察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录取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或择优从另外职位报考人员调剂递补。 七、确定拟招聘人员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厅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hrss.gov.cn/)上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133908、83137845 传真电话:020—83134846 链接:在线报名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ldtjobs/zytz595/201309/45298.html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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