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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8月30日《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院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具体拟聘人员请参照:http://www.zj.gov.cn/art/2013/10/17/art_5518_940895.html 公示时间:从2013年10月17日到10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商务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051964(省商务厅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浙江省商务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省商务厅 二O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