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18名,现就协勤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庄,未被政法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以上处罚。 2、男性,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5公斤,不高于90公斤。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1993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到30周岁(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之间,文秘、微机、公安类专业优先。 二、聘期和待遇 聘用期限3-5年,聘用后的前两个月为实习期,工资1500元,正式录用后签订3-5年合同,除发放1500元月工资外,另外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项保险,发放必要的执勤服装和一定数量的考核工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由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利津县政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县宾馆对面)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16日。 (二)笔试 考试科目为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综合试卷,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只确定面试人员,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午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分别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8名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县防疫站 (四)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签订实习聘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培训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联系电话 5622262,5183409 二○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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