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职位简介 |
专业(学科)类别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基本工资(元) |
1 |
见习三副(兼电子员工作) |
1 |
从事船舶驾驶、船舶电子设备使用、管理等工作 |
航海类或电子、电气类 |
大专 |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
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包含基本安全、高级消防、精通急救、精通救生艇筏等培训合格证,在500-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上有1年以上沿海航行经验。(退伍或退役军人不受专业学科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 |
2300 |
2 |
二管轮 |
1 |
从事船舶轮机管理工作 |
轮机类 |
大专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包含基本安全、高级消防、精通急救、精通救生艇筏等培训合格证,二管轮级别《适任证书》(沿海二等及以上),在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KW或以上船舶上有2年以上近海航行经验。(退伍或退役军人不受专业学科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 |
2400 |
3 |
水手长 |
1 |
从事和管理船舶水手工作 |
技术职业学校毕业 |
中专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如在舰艇上工作十年以上者,年龄放宽到38周岁。)>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包含基本安全、高级消防、精通急救、精通救生艇筏等培训合格证,水手级别《适任证书》(沿海二等及以上),在500-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上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退伍或退役军人不受专业学科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如在舰艇上工作十年以上者,年龄放宽到38周岁。) |
2300 |
4 |
机匠长 |
1 |
从事轮机设备保养与维修工作 |
轮机类 |
中专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包含基本安全、高级消防、精通急救、精通救生艇筏等培训合格证,值班机工级别或以上《适任证书》,会操作1.5kw多功能车床,并持有钳工职业资格证证书,在主推进动力装置750KW或以上船舶上有2年以上近海航行经验。。(退伍或退役军人不受专业学科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 |
2300 |
5 |
电工 |
1 |
从事船舶电气保养与维修工作 |
电力、电工类 |
大专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船舶工作经验 |
2100 |
6 |
水手 |
3 |
从事船体保养、缆绳拖带、救助等工作 |
|
中专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持有普通水手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1年以上船舶工作经验。(退伍或退役军人不受专业学科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 |
2100 |
7 |
机工 |
2 |
从事机器保养与维修工作 |
轮机类 |
中专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持有普通机工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1年以上船舶工作经验。(退伍或退役军人不受专业学科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 |
2100 |
8 |
厨师 |
2 |
从事船上厨师工作 |
|
高中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有1年及以上厨师工作经验,能适应船上工作,会使用电厨具。 |
2100 |
9 |
服务员 |
1 |
从事船上服务工作 |
|
大专 |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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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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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见习驾驶员 |
1 |
从事高速艇驾驶工作 |
航海类(含培训) |
中专 |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
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注:报名应聘人员须参加自治区总队组织的实操考核>持有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较熟练掌握高速艇驾驶。(退伍或退役军人不受专业学科和《专业培训合格证》限制,但要求持有舰艇部队颁发的相应专业证书和5年以上舰艇工作经历证明。)注:报名应聘人员须参加自治区总队组织的实操考核 |
2300 |
11 |
医护人员 |
1 |
从事船上医护工作 |
医护类 |
大专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具有医护类专业毕业证,适应船上医护工作 |
2200 |
注: 一、咨询电话:0771-5780883 5780886 传真:0771-5780891 |
二、报名及材料寄送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304室 李鹏(收) 邮编:530022 |
三、上述岗位工作地点为船艇主要靠泊地:钦州港 |
四、单位给予办理“五险一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