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西安市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
| 内容 | 各位考生: 2015上半年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领取,不得带领。领取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物流管理(专、本科)专业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陕考办[2004]1号文件的精神,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故毕业证书须本人领取。 3、发证时间: 2015年9月24日——9月29日(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4、发证地点: 文景北路3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城北客运站下车即到。逾期未领的考生请于10月28日以后的每周三到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领取。节假日、考试期间除外。 5、发证作息时间: 9:00——11:50时 13:00——17:00时。 集体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考生名单(分专业按准考证号大小排序)前来领取。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5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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