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招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 |||||||||||||||||||||||
内容 | 杏坛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招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部分职位调整及放宽要求) 根据杏坛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招聘计生工作人员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及放宽杏坛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的部分职位资格条件。 一、调整招聘的职位、条件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后择优录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杏坛镇政府大楼四楼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综合科;咨询电话:27388050,联系人:梁小姐。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免冠小一寸近照3张(含相片电子版本,报考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及相片恕不退回)。另,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条件中, “40周岁或以下”是指在1973年10月21日后出生的人员。 四、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等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分数线在评卷结束后划定。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总分。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由镇组织工作办确定,录用人员须达考试总分数线以上。对总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4、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以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5、政审 镇卫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6、考试、体检和政审通过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六、本招考办法由杏坛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杏坛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3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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