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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医学影像专业)公告》、《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赴武汉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组团参加2012年重庆市医药卫生大型人才交流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同志为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9日止,共7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2091220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2152196 附件:具体六位同志基本情况请参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31021_925931.ht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