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选调职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选调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岗9级职员1名。 (二)选调条件 报考DPHQ2013Z01职位的,除须符合《职位表》规定条件,且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属我市各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在聘岗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职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补或经费自给,须为通过我市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经选聘。并且在9级管理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选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9月30日。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邮件报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邮件报名需附上电子版照片及证件扫描件) 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105室(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28333966,邮箱:dpxqjghq@163.com (二)报名提交材料 1.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现任职级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复印件; 4.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四)统一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征求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后,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考察工作。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考试、考察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选调职位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3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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