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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9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面试及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拟聘用方维慧等6人为新区公共事业局普通雇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http://www.szgm.gov.cn/publish/main/1/9/28/31/2013/10/21/20131021171141795647580/index.html 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人事科(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道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612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88211713)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资格。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