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丽江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拟招聘人员公示如下: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体检结论 |
考核鉴定结论 |
聘用意见 |
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专技 |
和建光 |
男 |
本科 |
合格 |
合格 |
同意 | 公示期7天(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8日),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88-5122926)、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0888-5109159)反映。 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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