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工勤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刘兆燕等3位同志列为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工勤人员拟聘用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8日)。如发现上述同志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在公示期间可向雷山县监察局或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5—3331010(雷山县监察局) 0855—3336770(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工勤人员拟聘用对象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eishan.gov.cn/info/1912/223828.htm 雷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