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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第一批参加体检人员于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6:50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院内(岱道庵路,泰山区公安局南)集合,参加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需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女同志需憋尿);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4、体检费用自理。 详情请参见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http://taks.tars.gov.cn/772.shtml 201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