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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一三年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等合格,现对同志确定为拟聘用事业人员,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详情请打开:http://www.jiajiang.gov.cn/html/2013/renshikaoshi_1022/2550.html 公示期限为10月22日-10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833-5662377(夹江县纪委监察局) 0833-5661451(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0833-5661364(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