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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丁桥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保障监察员1名。 二、报考条件 杭州市主城区常住户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7日以后出);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一线执法人员,适合男性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2、报名地点:江干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江干区景昙路98-2号212室); 3、报名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对象从参加的笔试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江干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在江干人才网上公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江干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3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