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10月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市职业病防治所、市卫生检验中心的牌子)是我市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卫生检验的中心机构,为梅州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工作需要,经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见附件1的招聘职位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3年10月23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考代评的还需附《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考试前2天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梅州市华南大道138号四楼科教信息科。 联系电话:(0753)2326281。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实操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实操考试方式进行。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实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梅州市卫生局网站及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38。 本公告由梅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10月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梅州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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