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灵山县公安局拟选聘4名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熟悉电脑操作技能,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系统,有一定的信息收集、文秘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男女不限,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二)其它条件
 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或电子信息科学及技术类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或有文秘工作经历、大学本专科以上学历者,可优先考虑。
 二、选聘程序
 自愿报名后,通过计算机技能、文秘写作知识考试、面试、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资待遇
 具体可面谈或电话咨询。
 四、报名时间
 截止至2013年10月29日。
 五、报名方式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个人简历资料,填写报名表,到灵山县灵城镇和平路35号灵山县公安局新办公楼4楼401室进行报名,咨询电话:6515989。
 文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如下:
 http://www.lsxrc.com/OfficerTest/Article.asp?newsid=355
 
 灵山县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