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潍坊市临朐县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社区公益性岗位简章 |
内容 | 按照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3】109号)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招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原则,优先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1、有临朐县户籍或临朐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证明的毕业生; 2、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具体查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情况、就业报到证派遣情况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3、临朐县户籍或临朐县生源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的是社区管理岗位,全县计划招募79人。服务内容包括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的社区管理工作,专职负责在社区承办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新农合、低保、社会救助等相关事务。 四、招募办法及程序 1、对已报名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可第一轮次优先招募; 2、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第二轮优先招募。 3、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若第一轮、第二轮招募人数仍达不到需求人数,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第三轮招募,第三轮招募通过笔试选拔。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通过选拔的人员经过考核、体检后可签订协议组织培训后上岗。 5、请符合招募条件的毕业生即日起至2013年10月30日前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和困难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照3张,到临朐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县城文化路北首、民政局对面,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1号、2号窗口)现场报名。 五、人员管理及聘用期限、岗位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县人社局负责与相关街办(乡镇)、正式招募人员统一签订“公益性岗位”三方协议书,每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自主择业。协议期间,如落实其他工作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可解除协议,并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2、岗位待遇。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850元。按规定统一为招募人员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从岗位工资中扣除。 联系电话:(0536)3121299 3186993 电子邮箱:lqbys@126.com 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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