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潍坊市寿光市招募困难毕业生参加社区公益岗位简章 |
内容 | 按照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3〕109号)精神,根据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招募困难毕业生充实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原则,优先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寿光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满足下列三类条件之一: 1、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证明等其中一种; 2、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3、离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的是社区管理岗位,我市计划招募97人。服务内容包括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的社区管理工作,专职负责在社区承办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新农合、低保、社会救助等相关事务。 四、招募办法及程序 1、对已报名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第一轮次优先招募; 2、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第二轮次优先招募; 3、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合格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若前两轮招募人数仍达不到需求人数,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第三轮次招募。第三轮招募须通过笔试进行选拔。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报考毕业生通过考核、体检后签订协议组织培训上岗。 五、人员管理及聘用期限、岗位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市人社局负责与相关街办(乡镇)、正式招募人员统一签订“公益性岗位”三方协议书,每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自主择业。协议期间,如落实其他工作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解除协议,并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2、岗位待遇。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850元。按规定统一为招募人员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从岗位工资中扣除。 六、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5日-10月31日 报名地点:寿光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寿光市圣城街与东升路交叉口北200米)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填写好的《潍坊市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招募困难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两份,交2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并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招募条件中所列相关困难毕业生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0536)5252186 邮箱:sg5252186@163.com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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