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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在崂山区事业单位开展高校毕业生岗位见习工作的通知》(青崂人社〔2013〕50号)和《关于征集2013年崂山区事业单位见习岗位的通知》(崂高就组办〔2013〕6号),我区各事业单位认真组织见习岗位申报,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征集工作,现将首批35个见习岗位的专业要求予以发布,见附表。欢迎符合见习专业要求的硕士以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与见习。 凡派遣期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学历以上,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并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5年内的未就业毕业生均可申请见习。 见习期为3个月,经用人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协商同意并报区人才服务中心批准备案后可延至6个月。毕业生见习期间,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商业综合保险有关规定和办理渠道,统一购买商业综合保险,享受见习生活补贴(标准为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600元/月,硕士400元/月),在青就业后住房补贴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 电话:88899133;地址:青岛市银川东路9号503室 附件:2013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