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巴中市2013年引进专业人才第三批考察人选公示 |
内容 | 巴中市2013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中,首批考察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调档或报到的已作自动放弃处理,相应岗位递补人选体检工作已于2013年10月25日按规定和要求进行。递补人选体检合格者和因暂未进行放射等体检项目检查而需延期做出体检结论的妊娠期考生,作为第三批考察人选(附件1)。 一、考察和公示同步进行 考察工作分别由市、县(区)委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函调考生档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实和认定,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档案审核工作于11月20日前结束。 第三批考察人选须于2013年10月31日15:00前,下载并正确填写《考察人选调档函应当发送的单位(地址)》(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bzsrcb2013@163.com),发送后请通过咨询电话(0827-5286056)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生填报的《考察人选调档函应当发送的单位(地址)》有误、导致调档和档案审核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取消考察资格。 二、市委人才办统一就考察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者,请于2013年11月5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巴中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827—5286056)或“12380”举报网站(www.bzswzzb.gov.cn/12380/index.asp)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三、对考察和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委人才办统一公告,市、县(区)委人才办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并组织报到。 四、妊娠期考生应当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时限内参加体检。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引进人才聘用审批手续。 有关事项,均通过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3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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