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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面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选任人民陪审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热心社会工作; 7.其他条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公民;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1)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2)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10日; 三、报名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开发区福州路18号法院4楼407办公室);联系人:龚政;联系电话:83579903、15952372894; 四、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1)需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2)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组织推荐:(1)需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2)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五、审查及任命 法院将会同开发区司法行政管理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人民陪审员的人选,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和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和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doc》来源于中国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9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