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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面试前要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4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汉中市汉台区西环一路414号汉中市军干所三楼会议室(明珠酒店斜对面)。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5.社会工作等级资格证原件; 6.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参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916—2681817。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hanzhong.gov.cn/hanzhonggov/72630439595999232/20131029/580770.html 汉中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