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兰州市教育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和实用教育人才公告 |
内容 | 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决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学校 兰州市第五中学等24个学校和单位。 二、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及以上。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高级教师职称。 三、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职业理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无任何生理、心理疾病。 4.年龄、所学专业、学历、能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生、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及专业奖励的,优先考虑。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中学(含中专)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87个(详见《兰州市教育局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岗位需求表》)。 五、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20日。 六、报名方式 报名请依照本公告附件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与用人单位接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或参加在高校召开的引进人才见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1.打印的《兰州市教育局引进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两份(需贴有照片)以及个人自荐材料一份。 2.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学习工作期间获奖证书,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免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相关证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可取得证书证明及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上述所有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复印件用A4纸复印)。 八、引进方式 对经认定的引进人才需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规定的,按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国家“211工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的急需紧缺本科毕业生由事业单位直接考核,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对认定为“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的,按照《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其他 未尽事宜请致电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931)8855425。 兰州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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