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面向社会招聘4名工作人员(不占编),录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嘉兴市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按人才派遣办理。 一、招聘范围 具有嘉兴市户籍人员(含五县市两区,以2013年10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3日以后),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10月23日前取的); 4、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土地执法监察岗位1名,法学专业; 2、土地利用与规划耕保岗位3名,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相关专业。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张贴个人证件电子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5日发送至邮箱jxgtbgs@sina.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及面试 经用人单位初审,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交报名表以及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料缺少或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面试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费用自理, 4、聘用 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聘用人员原为合同制人员的,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联系人:吕娟 联系电话:0573-83685627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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