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黔东南州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勤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龙明成等3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拟聘用为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协勤人员(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1日—11月7日 如发现公示对象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不具备聘用资格的,可向黔东南公安局纪委或黔东南州公安局政治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及地址。 0855—8512217州公安局纪委 0855—8512223州公安局政治部 2013年11月1日 附件:黔东南州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协勤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qdn.gov.cn/info/13169/24116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