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各位新教师:
 根据新教师招聘相关要求,现就有关新教师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表格
 请20位新教师11月4日到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政审表、录用审批表,填好后于11月9日前交人事股。
 二、人事档案材料组档
 请20位新教师收集如下材料,于11月9日前交区教育局人事股苏杨麟老师,由苏杨麟老师帮助各新教师组建个人人事档案材料。
 1、毕业生学籍档案;
 2、党员入党材料;
 3、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档案材料;
 4、各种获奖证的档案材料;
 5、其他需装入个人人事档案的材料。
 
 隆阳区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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