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位新教师: 根据新教师招聘相关要求,现就有关新教师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表格 请20位新教师11月4日到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政审表、录用审批表,填好后于11月9日前交人事股。 二、人事档案材料组档 请20位新教师收集如下材料,于11月9日前交区教育局人事股苏杨麟老师,由苏杨麟老师帮助各新教师组建个人人事档案材料。 1、毕业生学籍档案; 2、党员入党材料; 3、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档案材料; 4、各种获奖证的档案材料; 5、其他需装入个人人事档案的材料。 隆阳区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