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
合同制消防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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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复退军人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2.性别:男;3.户籍:珠海市户籍(消防部队退伍士兵、珠海驻军部队退伍士兵、非本市在职合同制消防员不限户籍);4.学历:初中以上;5.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值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
1、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4000元(基本工资+绩考工资);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3、享受消防战士同等食宿条件和伙食标准;4、每月享受8天休假,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
从事香洲区灭火救灾、救援工作,担负灭火和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