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潍坊市孤儿护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募简章 |
内容 | 根据潍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3〕109号),结合市儿童福利院实际,本着“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招募孤儿护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热心儿童福利事业,对孤残儿童有爱心;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本市户籍; 4、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属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办法 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证明的毕业生在第一轮次优先招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在第二轮次优先招募;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第三轮次招募。 若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4日-11月8日。 2、报名地点: 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潍坊市新华路与胜利街交叉口西南角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21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269393、8085008。 3、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市购买社区管理公益性岗位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2份);③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④招募办法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执行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1、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潍坊市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正式聘用后,岗位工资每月1850元,另按规定为招募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从岗位工资中扣除。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民政局 201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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