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市栖霞街道2013年度招聘社工公告 |
内容 | 招聘时间:2013年11月上旬 二、招聘原则和招聘范围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2、具有南京市户籍。 三、岗位职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招聘社工12名,具体要求如下: 四、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及组织协调能力,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栖霞街道辖区范围内户籍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以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1月13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4:30。 2、报名地点:栖霞区红枫街11号(栖霞街道办事处314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者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劳动服务公司代理。 3、本公告由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4、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5—85779128、85765308。 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 2013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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