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苏州市环保局所属环境监测中心站单位招聘高层次特殊人才公告 |
内容 | 为了保障环境监测事业的科学发展,适应环境监测从传统到现代、从粗放到精准、从地面到天地一体化、从分散封闭到集成联动、从现状监视到预测预警的全面而深刻的历史性转型的现实需求,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撑能力,构建一支结构合理、思想过硬、技术精湛、作风顽强的监测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3年11月下旬赴国内有关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直接招聘所需高层次特殊人才4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水生生物监测岗位可放宽至在职人员); (二)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三)受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5日于复旦大学叶耀珍楼202招聘大气环境自动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分析测试岗位人员。 2013年11月27日于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卓越厅招聘地理信息岗位人员。 (二)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如实填写《回执单》(见附表2),于11月23日前发送至以下邮箱:szhjjc_bgs@126.com。该《回执单》将作为现场接受考生报名的依据。 (三)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交复印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3份(可于http://www.szhbj.gov.cn下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粘贴于《登记表》上)。 (四)资格审查:苏州市人事部门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 (五)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张东保,0512-68263881,苏州市环保局办公室,王欣 0512-65237789。 四、考核招录程序 (一)面试。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于面试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持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体检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录用。 (三)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录用。 (四)录用与工资待遇。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在苏州市环保局网站上公示。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相关工资薪酬待遇按照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分配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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