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检战略,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嘉兴市农产品监测中心 招聘岗位:科研人员 招聘人数:1名 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2013年11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农产品监测中心(浙江省嘉兴市祝家港路66号3号楼3303室)。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嘉兴市农产品监测中心报名;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jjxzjs@163.com,材料原件可在考核环节审核。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由专家组对应聘者所提交的论文逐一进行审核和筛选,通过专家组论文筛选后的人员将统一安排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考核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表现、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www.jxzl.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后决定聘用或不予聘用。 (五)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2822731 庄莉;邮箱:zjjxzjs@163.com。 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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