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赴省内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紧缺人才公告 |
内容 | 为满足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精神,现将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赴省内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经审核,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赴省内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紧缺人才237人。(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的范围 面向2013届、2014届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会计类专业、浙大城市学院医学类专业、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3年11月5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浙江大学就业网、浙江工业大学就业网、浙江财经大学就业网、浙江城市学院就业网、浙江传媒学院就业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中旬在浙江大学,具体时间近期确定后公告。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2013届的考生凭学历证书和在校期间的成绩单、2014届的考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1.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报名次日在浙大校园内进行面试,面试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2.博士毕业生、浙大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具有博士授予点专业的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的硕士研究生,面试形式为:通过洽谈形式确定拟录用对象;其他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形式确定拟录用对象。 3.报考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市实验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用人单位在招聘期间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考生届时来衢州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五)体检。 1、对拟录用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核。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八)录用。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2013届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录用手续;2014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录用对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录用对象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生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替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替补只限一次。 五、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的每个环节中,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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