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推荐201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 ||||||||||||||||||||||||||||||||||||
内容 | 为保证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山东省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等文件,特制订本办法。 一、推免工作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综合能力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研究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经济学院2016年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经济学院2016年推免生工作小组”、“经济学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学科(领域)复试小组”等组织机构。 三、推免范围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中英金融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四、推免条件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按期完成前六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同专业(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再细分专业方向)学生前30%以内。 5.CET-4成绩450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6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二)推免生优先推荐条件 在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 五、推免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 =(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附加分值)×70%+面试成绩×30% (一)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指前六学期本专业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每门课成绩按照正考成绩计算,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成绩*学分)/必修课总学分。 (二)附加分 1.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经认定后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大校字〔2014〕122号)及《济南大学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认定分类表》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 (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 (三)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采取匿名打分方式进行,计算时去掉最低和最高分后取平均值。面试时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六、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六、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师生、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及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二)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报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接受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及考试。一经发现,立即报学校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四)监督电话 书记室:0531-82769269 院长室:0531-82767597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531-82769270 教学管理办公室:0531-82769273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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