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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政府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选,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财务财会、税务税收专业3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宜兴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意识,身体健康;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2、报名地点:芳桥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87580028,15061735378; 3、报名须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上述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相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安排参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芳桥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