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济南大学文学院推荐201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 |||||||||||||||||||||||||||||||||
内容 | 为做好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根据《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文件精神及《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并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下设推免生工作小组与推免生复试小组。领导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推免生名额 4人。 四、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按期完成前六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同专业(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再细分专业方向)学生前30%以内。 5、CET-4 成绩450 分及以上,或CET-6 成绩426 分及以上,或IELTS 成绩6.0 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 分及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三)推免生优先推荐条件 1、在校期间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以及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在校期间学生参加一类科技竞赛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的前两位、二等奖首位的可不受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的限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3、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大校字〔2014〕122号)及《济南大学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认定分类表》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 (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 五、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六、管理与监督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推荐过程中,持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书面反映,学院电话:82769215;学校纪检部门电话:82765423。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必须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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