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绍兴上虞市陈溪乡招聘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陈溪乡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上虞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2日后出生);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学历要求 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符合条件者,经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陈溪乡组织办。 联系人:王先生、章先生;联系电话:82922571、82921118。 3、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格。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形式、时间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聘用单位将组织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 (三)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合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健康体检程序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招聘指标,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2、考察录用:由乡党委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合格者按规定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试用。如考察不合格的空缺招聘指标,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三、报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每月1200元标准发放,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上虞区政府及乡临聘人员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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