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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成府发【2010】37号)要求,我局对2013年郫县第四批乡村规划师拟聘用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已审查通过名单公布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2013年11月12日—11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郫县规划管理局政策法规科:87863355 郫县规划管理局乡村规划管理科:86553001 特此公示。 2013年郫县第四批乡村规划师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pixian.gov.cn/public_version/detail.php?tid=4692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