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现将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须是在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的“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管理系统”上报名成功,并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核时间及安排: 2013年11月16日—11月17日,9:00——17:00
岗 位 代 码 |
时 间 |
20131001--20131033 |
2013年11月16日 |
20131034--20131041 |
2013年11月17日 | 三、资格复核地点: 杏南中学(杏林杏南路32号)海韵楼一楼 四、携带资料 请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核,并依序装订成册: (一)报名表(一式二份,需有本人签名) (二)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的,须提供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聘用(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凭证;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驾证、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五、其它事项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进行资格复核,未经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其它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公布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和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jmrl.gov.cn)上,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并做好准备。 厦门市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