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各阶段毕业院校均应为“211工程”建设院校、中国科学院或国(境)外著名高校。 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及待遇 应聘人员在人才招聘系统里注册,如实填写详细简历并选择岗位。相关学历学位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实验岗位的具体考核程序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具有博士学位的实验人员可参照同等条件的专任教师享受住房补贴,但不享受科研启动经费。 四、2013-2014学年实验岗位招聘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邮编:266580 联系电话:0532-86981806 传真:86983027 学校人事处主页:http://rsc.upc.edu.cn 人事处招聘邮箱:teacher@upc.edu.cn 附件: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2013-2014学年院实验人员招聘岗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