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柳州市桂中派出所招聘治安巡逻协警简章 |
内容 |
为加强桂中派出所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逻协警。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治安巡逻协警5人(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热爱巡逻防范工作,具有法律、法制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男性166厘米以上,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有柳州市本地户口。 部队复转军人、有特殊技能专长、有摩托车或者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其他处分,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招聘岗位的; 4.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分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在柳州市人才网(http://www.lzrc.com.cn)对有关招聘事宜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现场报名地点: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派出所(柳州市城中区体育路8号,联系电话:13788127241)。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个人简历;(2)户口本、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考生应严格按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按照本招聘简章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面试考生。 (三)面试:由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派出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地点、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考场现场及招聘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布。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特点及要求,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及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考核人选的考核和体检工作。主要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按招工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薪酬:2000-2200元/月左右(含个人及单位应缴保险) 详细情况向招聘单位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派出所咨询(咨询电话:13788127241)。 本简章由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桂中派出所负责解释。 柳州市公安局桂中派出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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